会计注意!税务局发布通知,纳税申报方式大改!6月1日起正式实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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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局紧急通知:申报方式大改
近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。
公告原文如下:
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,深入推进税务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切实减轻纳税人、缴费人申报负担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21〕14号),现将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1年6月1日起,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,使用《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》(附件1)。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,需先填报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》(附件2)。《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》(附件3)所列文件、条款同时废止。
二、自2021年5月1日起,海南、陕西、大连和厦门开展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,启用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一般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(小规模纳税人适用)》、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》及其附列资料和《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》(附件4-10),《暂停执行文件和条款清单》(附件11)所列文件、条款同时暂停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这条公告中有两项即将实施的大事件:第一是财产和行为税“十税合一”,第二是增值税、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。
财产和行为税“十税合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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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大事件是从2021年6月1日起将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进行合并申报。
1、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?
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。
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,通俗讲就是“简并申报表,一表报多税”,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,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,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。
对纳税人而言,可简化报送资料、减少申报次数、缩短办税时间。
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等10个税种。
合并十税记忆口诀:房车土印契保烟,耕地土增和资源。
2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后的申报怎么做?
申报财行十税总的来说只需两步,第一步添加或者维护税源信息,第二步进行纳税申报。
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如何填报《税源明细表》进行数据更新维护。各税源明细表列示如下:
财产和行为税合并后的常见问题: